农民工安全问题 农民工就业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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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安全问题篇一
“农民工”这个词汇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1983年提出的,随后被大量地引用。近年来,农民工这个群体因其本身的特点,成为中国整个社会的焦点。身为一名大学生,之所以选择了农民工这一社会热点加以调查研究,是因为我家就住在农村,对农民兄弟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有着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朴实无华和安分守己的优良传统,在有些方面起着城市劳动力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选择了走访这一形式,是为了让自己的调研结果更加接近真实,期望能用自己的调研成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一份力量。
此次调研在我家所在的**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上长阴子村范围内开展,该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而且务工人员的从业范围较广,具有典型代表意义,基本可反映**县的普遍情况。
一、上长阴子村农民工基本情况
上长阴子村全村总人口1346人,农业人口占98%,全村外出务工人数为326人,其中在县外务工106人,在本村附近厂矿务工190人,在县城务工及其他乡镇的有30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中女性占30%。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今年春天,全村返乡回流约140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40%,其中青年农民工返乡有36人,所占比例是25%。而在返乡农民工中有60%是受金融风暴企业停产、倒闭或减员影响。
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也以矿业上班为主,主要分布在**铁矿(30人),集安理石矿(20人),**铁矿(30人)。此外在餐饮、娱乐、零售等服务行业务工的有近30人。通过调查得到的普遍结果是大部分矿工厌倦了体力劳动,希望从事工矿企业的技术工种,那样工作相对能“轻快”一些,收入也能够提高;而服务行业的打工人员也认为从事的行业虽然不累,可收入相对较少,也希望掌握一些技术,为将来的生活提供良好的保障。这外出务工的两大农民工群体的就业意向不谋而合,就是都想掌握一技之长。
二、经济危机中农民工返乡的原因
(一)经济环境恶化造成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
金融危机造成宏观经济环境整体恶化进而导致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劳动力市场呈现出供过于求的态势,势必造成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大批产业工人失业。
(二)自身文化素质较低
农民工普遍文化素质较低,以高中以下的文化程度为多, 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超过了50%。随着我国产业升级换代速度加快,企业对工人的素质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较低的文化素质是造成农民工在激烈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被淘汰的重要因素。他们是受金融危机冲击最早且最深的。
(三)就业信息渠道蔽塞
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渠道非常有限。绝大多数农民工谋求职业局限于同乡人介绍上,不会使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来谋求职业,无法获取最新的就业信息,造成一旦失业就难以在短期内重新就业,不得已而返回农村。农民想外出打工,可不知道能去哪,能做什么,去哪更好,做什么更好。我县农民工就业的信息渠道面还比较窄,造成想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像没头的苍蝇一样抱着误打误撞的心态,这对农民工的就业形势问题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就业信息渠道亟待拓展。
(四)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不健全,城市生存成本远高于农村
农民工为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以及繁荣城市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却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的体系。其次,农民工收入普遍较低,城市的饮食、交通、住房等费用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比较而言,农村的消费支出要小很多,城市的生存成本远高于农村。
三、返乡农民工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大量农民工返乡,对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都有一定负面影响。其中,主要的负面影响将集中在农民增收压力、就业压力、社会稳定压力等三大方面。
(一)在农民增收压力方面
我县农民内部增收条件困难,以打工收入为主体的工资性收入成为我县农民收入和增收的主要渠道和来源。从2003到2007年五年来,在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例分别为50%、50.1%、49.7%、52%和54.2%,五年平均占农民纯收入的51.2%,远远高于同期全国35.8%的平均水平。金融危机导致农民工返乡,将大大减少我县农民纯收入。
(二)在就业压力方面
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就业压力主要分为城镇就业压力和农村就业压力两大方面。在城镇就业方面,由于城镇失业率高和城镇化水平低等主要原因,我县城镇难以容纳大量返乡农民工就业。金融危机对我县实体经济的冲击已经凸显,省内企业的减产、裁员不仅增加了我县失业返乡农民工规模,而且将进一步推高我县城镇失业率。城镇化水平很低,基础设施差,难以吸纳大量返乡农民工在城镇生活和就业。在农村就业方面,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农村就业方面,由于农业资源短缺,人地矛盾极其尖锐,返乡农民工的务农意愿低等原因,返乡农民工在农村中就业非常困难。
(三)在社会稳定压力方面
经过大量深入的实地调查,大量失业农民工返乡对我县社会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主要将来自于以下五大方面。
1、失业农民工返乡赋闲在家无事可做的现象普遍。
多数返乡农民工赋闲在家,无事可做。近一半的返乡农民工无所事事,对农村、城镇的治安和社会稳定构成一定的潜在不利因素。
2、再次外出打工意向普遍强烈。
总体上看,由于不了解金融危机对沿海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影响,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打算年后外出找工作,而且仍然是准备到相对发达地区找工作。在金融危机进一步全面蔓延情况下,大量返乡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将很难找到工作,其中相当部分会再次返回我县,成为找工作流民,社会流动人口将急剧增加。
3、再次进入城市生活意愿的人数较多。
在有效调查样本中,愿意返乡后务农的只占少部分,返乡后不愿意务农的占到近七成;习惯和留恋城市生活的占一半还要多。可见,经过了多年在城市务工,农民对城市的依赖已经远非从前可比,哪怕还有这样那样明显的制度歧视和壁垒,农民的命运早已和城市紧密相连。大多数返乡农民工习惯和留念城市生活,不可能长期生活在农村,他们中的大多数将陆续返回城镇。
有家庭拖累;二是长期在城市生产生活,从衣着、发型到生活娱乐方式都已经不适应贫困落后农村生活方式,再次外出的意愿非常强烈;三是文化程度低,技术缺乏,就业竞争力不足,再就业困难;四是资金、技术、能力相对薄弱,自主创业的能力和意愿不强。因此,这部分青年返乡农民工中的大部分极有可能返回城镇。在就业困难情况下,其中相当一部分将成为社会闲散人员和流民。
5、返乡农民工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情况较差。
在有效调查样本中,返乡农民工100%没有最低生活保障;近三成的没有医疗保障;近九成的返乡农民工在打工地的医疗保险不能转到家里;大部分的返乡农民工在返乡后没有接受到就业培训。
四、农民工返乡问题的对策建议
经过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一)就业对策
在返乡农民工带来的种种影响和问题中,就业是促进农民增收、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关键。重体力劳动密集型项目最适合返乡农民工就业条件和需求。可否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建设项目的投标和承建企业必须吸纳一定比例的失业返乡农民工,将吸纳失业返乡农民工作为投标的指标之一。同时,还要建立动态检测、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以保证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国家投资的工业项目中尽量就业。
(二)自主创业帮扶对策
1、创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为解决部分有资金、有技术、有市场和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单独创业的困难,建议由农办(扶贫办)系统选择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地方作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给予工业园区同样的优惠政策,吸引返乡农民工创业,减少返乡农民工单独创业的各种困难。
2、实行利于农民的财政政策。适当降低小额贷款门槛;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实行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建议对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对吸纳返乡农民工的企业实施鼓励优惠政策
对吸纳返乡农民工的企业给予补贴。对安置农民工就业达到一定人数的企业,可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用工岗位前补贴;对企业当年新招用返乡农民工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费的,政府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对新招返乡农民工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培训政策
在劳动力市场需求不旺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可以减轻农村的就业压力,为将来的经济发展积累人力资本。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培训投入,确保各种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以县为单位整合培训资源,做到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补贴、统一验收。充分发挥职业技术学校和企业培训中心的作用,注重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广泛利用各种培训资源。县级职教中心是返乡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主要基地,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及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此外,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提高了培训效率。免费培训与合格津贴相结合。激励返乡农民工认真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返乡农民工可免费就近参加培训班,学习各种自己所需要的技能。培训合格后可以享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培训津贴。经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还可以享受劳动部门给予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对策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凡是参保的失业返乡农民工和本地参保农民享受同样的报销政策。失业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的,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做到应保尽保。对于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当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失业返乡农民工。由民政部门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要将返乡农民工的危房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针对返乡农民工多年在外打工,不少房屋年久失修,有的房屋基本不能住人的实际情况,将返乡农民工的危房实行优先救助、优先解决。
上长阴子村委会对返乡青年在生产生活上面临的实际困难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向返乡青年大力宣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和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协助帮助返乡青年办理社会保险异地转移与接续,加强返乡青年疫病防控、计划生育及子女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二组许勇由于常年在外打工,组上田地都已分均,今年返乡回家准备自己创业的他,通过村委会的协助,与组上成员协商,将田地分给他一家三口人,并为其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本村村民享受一切相同的待遇。
(六)加强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对策
协调充实基层社保工作人员。返乡农民工居住分散,数量较大,现有基层社保部门人手紧缺,难以保证进行完整准确的统计监测。建议组织部门进行协调,临时抽调其他部门人员到基层社保系统工作。
(七)加强农民工道德素质教育
可以通过弘扬标兵模范的先进事迹,以及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先进政策理论的灌输等方式,切实的提高农民工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以自身的高素质换取别人的`尊重。不可否认,农民工遭到某些人的歧视,部分农民工的确自身有存在的一定的原因,玷污了农民工的整体形象。所以作为农民工要从身为正范,逐步的改变自身的形象,让别人刮目相看我们这个本是很朴实本应该很优秀的群体。
农民工安全问题篇二
××是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了全县总人口的78。13%,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大批农民工涌向城市寻找致富的机会,许多农民为了致富到外地务工。据统计,我县外出务工总人数约12。25万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福建、北京、陕西、上海及本省省会南昌。主要从事建筑、服装加工、电子加工、制鞋、玩具加工及住宿餐饮业等行业。
去年下半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已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深刻影响,尤其是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步伐放缓,导致大量农民工返乡,我县部分乡镇也出现了农民工返乡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现有返乡农民工2万余人。主要返乡原因:一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返乡,我县大多数农民工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打工,而这一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国外订单减少,企业生产下降,用工需求减少,造成我县部分农民工返乡留驻,尤以北部的三里、梅庄、三阳集、钟陵等乡镇较为突出;二是一些特殊人员,如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没有一技之长,就业难度相对较大,不想再外出奔波务工的,有合适岗位在本地务工赚钱的;三是受优惠政策的鼓舞自愿回家创业的,有一部分农民工在外奔波多年,积聚了一定资金,也掌握了一些技能,不愿再在外面打工,想回家开创一番事业,自愿回家创业。
农民工返乡虽未形成“返乡潮”,但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不可小觑,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经济形势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另一方面,金融危机的加剧可能出现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势必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压力。
一是给我县本就严峻的就业形势造成更大压力。据有关部门预计20xx年将出现大学生毕业高峰;返乡农民工求职高峰;破产、停产企业失业裁员高峰等三峰叠加的局面,我县南边几个乡镇拥有的多家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疲软,产品滞销,资金周转困难,企业用工减少,据统计目前已减少用工465人,给原本就严峻的'就业形势带来更大压力。
二是给农民增收造成较大困难。我县北部乡镇的大部分农民,家庭收入主要来源靠外出务工,许多青壮年劳力长年在外务工,返乡农民工如果没有了工作,收入就将明显减少,给原本就很紧张的生活带来更大困难。
三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领域的问题很自然会反映到社会领域中来,经济不景气,失去工作,生活来源减少,自然给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特别是年轻一代农民工,在城里生活了多年,大多不屑于父辈们的任劳任怨,在外务工又形成了高消费的习惯,回到农村,收入骤然减少甚至没有,而消费习惯一时却难以改变,少数人员就可能挺而走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势必影响社会稳定。
农民工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政治问题,必须认真对待。要解决根本问题就要最大限度地为返乡农民工创造就业机会,使其经济收入不出现大的滑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从而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调研,掌握动态。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大力开展“大走访”活动,全面摸底调查,掌握返乡农民工数量、年龄、性别、技能特点和家庭状况、就业意愿、培训要求、心态变化、利益诉求及返乡后的生产生活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控和分析。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技能。整合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教育、扶贫等培训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免费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重点围绕当前返乡农民工转岗就业需要开展新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让农民工掌握更多的农业实用科技知识,帮助返乡农民工变“暂时失业”为“调整充电”,提升其就业创业技能,增强其发展后劲。
三是加强宣传,合理引导。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等有效途径,做好农民工返乡后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积极引导他们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宣传中央及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把我县对接南昌打造现代制造业重要基地和区域商贸中心,对接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搞好环军山湖生态经济圈建设等发展××经济的构想、措施大力宣传到位,鼓励大家发展特色产业,鼓励返乡农民工从事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流通服务业、农村休闲观光等,拓展增收空间。
四是多管齐下,促进就业。一方面积极探索“求职、培训、就业、维权”四位一体的劳务“直通车”输出模式,促进劳务输出;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本县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在县内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中,尽量满足返乡农民工就业,力争让返乡农民工“回县不回乡”,尽快在家门口 再就业,同时在创业场地、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五是改进服务,维护权益。开辟返乡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及时处理重大劳务纠纷和集体劳动争议,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等问题。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返乡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扶贫开发,社会救助等渠道,确保返乡农民工有房住、有地种、有衣穿、有饭吃、有病能就医、子女能入学。
六是认真做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民工的正常生产生活,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政法部门要加大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三电”保护,严厉打击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特别要严厉打击偷盗变压器的犯罪分子。对农村治安乱点要进行重点集中整治,及时铲除各种横行乡里的流氓恶势力,解决“两抢一盗”、打架斗殴、聚众等影响农村稳定的严重治安问题。加强对留守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尽可能减少外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要针对农村出现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假兽药等坑农、害农犯罪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开展农村打假护农的专项斗争,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以保稳定、构和谐、促发展为目标任务,注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同步协调发展的和谐平安创建,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和谐平安创建不仅能够通过创造安定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直接作用和服务于人民群众,包括返乡农民工,而且能够通过解决农村在治安稳定、社会管理、救助保障、民主法制以及民风教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强力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农民工返乡对我县经济发展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只要我们引导解决得好,返乡农民工将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从而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民工安全问题篇三
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倍增,既要注重招商引资,发展各类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各类人员进城安家落户,也要兼顾中心城区现有大批已经进城的“零散劳动者”的实际状况,为他们特别是进城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就医、小孩入学等多方面便利,争取促成这个群体早日成为中心城区常住市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他们在加速中心城区人气集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逐渐做大城市规模。
一、中心城区农民工现状
——据调查统计,全国农民工在整个二产中占现有职工人数的58%,在加工制造业职工队伍中占68%。××中心城区工业及加工业也不例外,在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中,几乎所有职工都来自农民,原有城市人口在其中就业所占比例很小。××经济开发区、袁州医药园区目前有大约1.5万人就业,这些从业人员严格意义上仍不是中心城区常住居民。
——近几年,××中心城区每年竣工的基本建设规模约80万平方米(住宅约60万平方米,其它商品房和公共设施约20万平方米)。据建筑商及专家估算,每平方米从土建到简易装修需要2个工作日,按每个农民工年300个工作日计算,仅建筑行业每年用工就在5300人左右。
——××中心城区现有运营出租车404辆,按平均每辆出租车2个司机计算,约有司机800人,他们中70%来自高安市农村乡镇,已经在××工作、生活多年,有不少人还带来老婆、孩子租房居住、生活,但目前仍然不是中心城区市民。
——××中心城区有数百上千的丰城、进贤籍木工、油漆工,常年在城里为市民装修房子、做家具,但没有带家眷,也没有购房落户,晚上常常在出租屋内聚众打牌,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
——××中心城区还有大量的搬运工(俗称“板车佬”)、收旧利废者(俗称“捡垃圾”)、修车补鞋、擦皮鞋和零星摊点经营者,他们大多数来自袁州区的偏僻乡村,往往男的搞搬运、做苦力,女的擦皮鞋或捡垃圾,勤快者夫妇俩每月能挣两三千元甚至更多,他们也尚未成为中心城区市民。
二、对“零散劳动者”需引起重视的几个方面
以上这几类“零散劳动者”,人数不少,成员复杂,在中心城区流动人口中占有相当比例。对这些“零散劳动者”,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首先,他们是合法的劳动者,有进城的欲望,不甘于困守老家的一亩三分地,希望进城谋生甚至安家落户;其次,他们中多数人还没有完成进城的“原始资金积累”,在城里买不起房,只能在城中村租房居住;第三,他们中多数人仍然把城市户口看作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更不知道进城以后也可进医保、社保、低保等;第四,他们当中多数人在市民面前还有严重的自卑感,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不敢表露自己是农村人和现在在城里做什么、住哪里;第五,由于目前这个群体寄居城市,远离农村,“上不服天管,下不服地管”,不少家庭成为“超生游击队”,既增加了管理难度,又加重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此外,因为种种原因,政府及有关部门尚未关注到这个群体的生存状况,使他们在城里成为“被遗忘的群体”,更没有对他们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三、几点建议
根据工业化和城市化相关系数测算,工业企业对人口的带动率为1:4,即一个企业吸纳1名工人,实际可以增加4个城市人口。目前,省外一些城市已经或多或少开始注意或已着手解决这些问题。如武汉市已从20xx年开始全面推行外来人员公寓式管理;宁波市成立了专门的外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并出台了《宁波市外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南岸区由政府牵头,做了“棒棒公寓”,让广大搬运工入住,每晚象征性收房租1元;杭州富阳市政府在城郊树林茂密处,用500万元做了废品收购一条街,每户50平方米,楼下20多平方米仓库门面,楼上20多平方米小套房,让收旧利废者入住(迄今未收房租),有效地促进了废品再生利用,又可以防止偷盗破坏市政公共设施。
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为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把如何对待中心城区“零散劳动者”尽早摆上议事日程,尽早关注他们的工作、生计问题,并尽量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帮助他们在中心城区过得安稳、舒心,增强他们的认同感、归属感,从而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的安全稳定,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人口五年倍增,促进中心城区繁荣发展。
一是建立登记管理台帐。外来务工人员来自四面八方,并具有流动性大、人员结构不稳定等特点。对这些人,若管理不好,他们就会成为一盘散沙;若管理得当,他们就可能成为中心城区一支不可低估的建设力量。建议由市劳动就业部门牵头负责,制定措施,发布通告,并联合××经济开发区及建设、房管、城管等部门,分类归口、统一登记各类零散务工人员,免费发证,挂牌上岗,既可以有效增强这些从业者的自信力和自律性,又能准确统计中心城区流动人口 数量。
二是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居有其屋,安居乐业,是保持社会安定、完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要重视解决“工者有其居”的问题,在工业园区及周边建设一批员工周转房、廉租房或经适房,以低价、廉租的形式租借给“零散劳动者”居住,为他们安心就业解除后顾之忧。要创造条件,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一批农民建筑工、搬运工、出租车司机、收旧利废人员的“安居公寓”,让他们分行业相对集中居住,过上市民生活。
三是实行灵活规范管理。“零散劳动者”虽然在城市中从事的是不起眼的工作,但当前一座城市的发展非常需要他们。对他们的劳动,要多一些尊重,多一份宽容,不能不闻不问,更不能一味的排斥、驱赶。要在统一登记发证、挂牌上岗、指定地段和规定时限的情况下,允许他们当中的小摊、小贩摆摊设点经营,并保持周围市容环境整洁,若规划得当、管理到位,不仅能够增加城区人气、商气,而且还能增加就业、消除贫困、繁荣市场。
四是完善配套服务措施。要根据需求组织“零散劳动者”参加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为他们办理综合保险,发放医疗帮困卡,帮助他们解决医疗保健、孩子就学、劳动维权等实际困难,使他们老有所养、少有所学、病有所医。要打破以户籍为界限的公共服务体制性障碍,为“零散劳动者”成为城市新市民开辟政策通道。要积极营造善待“零散劳动者”的舆论氛围,使“优者有其荣”、“工者有其誉”成为一种和谐、融洽的社会风尚。
农民工安全问题篇四
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开展欠薪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每一个工程项目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和欠薪隐患,建立用人单位工作台账及问题清单。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落实专人实施动态监控,坚持抓小、抓细、抓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欠薪风险隐患问题,对可能发生重大欠薪或欠薪逃匿的重点隐患,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予以处置。实现欠薪问题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及时清零,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欠薪做到动态清零。乐平市、浮梁县、高新区、昌南新区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同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一)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
(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情况。
(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伤保险缴纳情况、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情况。
(四)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五)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六)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
1、开展《条例》集中宣传。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条例》“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家庭),宣传重点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劳动者为主,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尤其是“分包欠薪、总包代偿”责任,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努力营造不想欠、不能欠、不敢欠的法治氛围。督促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在醒目位置悬挂两条根治欠薪宣传横幅。
2、欠薪隐患排查。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工程建设领域按照执法区域划分对欠薪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水利、交通、公路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进行排查,精准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投资规模、欠薪数量和欠薪原因等情况,于12月8日前报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四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各检查组具体任务分工另行下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乐平市、浮梁县、高新区、昌南新区所有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重点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清零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欠薪问题突出地区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审计。
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欠薪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处置。一是针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群访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协调解决,要求在12月15日前结案,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二是针对社会投资项目欠薪问题,由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督促开发建设和施工单位限期在12月15日前协调解决。三是市人社部门对违反《条例》行为依法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黑名单告知书》,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为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21—20xx年2月10日)
1、开展源头治理。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的不得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和设立专用账户、预存首月农民工工资、缴纳工伤保险的一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2、落实相关政策。凡连续三年未发生欠薪的企业(已实行银行保函和商业履约保证金的项目除外),兑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半缴存政策;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要执行提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的政策。
3、执行“黑名单”制度。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项目,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等政策规定,对违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扎实细致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整体推进,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根治欠薪行动的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根治欠薪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市已经把“根治欠薪”纳入全市年度综治和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夯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根治欠薪隐患排查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市人社局依据《条例》规定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切实加大违法惩戒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市公安机关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侦办工作,对可能引发群体、危害公共秩序及安全的讨薪纠纷警情,要迅速通报人社部门;市住建、交通、公路、农业农村和水利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查处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督办因此引发的欠薪案件,按规定将其列入本行业领域“黑名单”。国资委要对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及施工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形成台账,根据企业经营相关指标变化,定期研判,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对发现的欠薪问题逐一督促解决,发改委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等的监督检查;财政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其他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督促企业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适时向社会通报情况,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人社部公布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欠薪案件及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向社会公布。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要做到应列尽列,按规定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政府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做好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本次根治欠薪行动及《条例》宣传工作,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宣传责任,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要让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理念成为社会共识。
农民工安全问题篇五
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妥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总也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学校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笔者针对目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着提出对策和建议。
调查发现,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一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投入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而用于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没有足够的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一些企业也不愿培训。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尽管政府投入了许多财力、物力,各级工会也多方努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首先,从农民工整体来看,对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有着强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具体到单独的个体和实际的培训工作中时,却不然。据调查,不少农民工参加培训都是各级政府下达指标,农民工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学习热情的农民工却由于受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参加培训。
其次,从农民工分布情况看,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往往为民营、外资企业,其中不少企业认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产任务“能干”、“够用”就行,对农民工技能升级和有关思想道德、安全、维权等方面的培训热情不大,使不少农民工只能长期从事低级体力或简单熟练工种。
第三,农民工教育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这使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农民工受自给自足思想束缚,视野较窄,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
2.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使其很难摆脱心理上的自卑。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形态之间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对农民工怀有偏见,使其在城镇寻求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受到挫伤。又由于其在城镇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因而其对城市也怀有一定戒备和恐惧。
3.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不知该不该学、学什么、学了有什么用。另外,多数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虽然不支付培训费用,但仍需支付车票、伙食费、住宿费等费用。
4.由于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以及农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们中的不少人目前还没有谋取固定工作,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这种短暂的工作状态,使他们只能选择得过且过方式。很难激活其潜在的培训需求和培训热情。
5.一些培训课程的设置不符合农民工就业的实际需要,按规定每个农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而根据农民工择业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门技术的农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单位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有较多投资。一些企业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实施培训。这就导致一些农民工虽打工数年,但在职业技能方面并无长进。所以,一遇企业结构调整或技术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与科技和生产水平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于是出现了一边是大批农民工进城打工,一边是用人单位发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难题。
农民工培训将是我国今后教育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家正在构建农民工培训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各级工会来说,既是艰巨的任务,也可能是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各级工会应有长期的眼光和规划,在尽快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同时,一方面要逐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工会在农民工培训上的特色之路。
(1)免费和收费相结合。政府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针对每个农民工的一次性免费培训,而对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稳定还有技能升级需求的农民工,培训就可收取一定费用。另外,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企业需要,对有一定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先免费招聘和培训,合格上岗后由企业支付培训费,或从农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逐步扣除。
(2)培训和就业信息、维权服务相结合。就业信息服务还应包括职业趋势分析,引导农民工正确选择技能培训方向。把培训、劳务输出、信息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会在专业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使农民工培训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农民工培训和农民工子女的培训、教育结合。农民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顺利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关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与培训则是从更长远的眼光来推动这个转移。同时,要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上发挥工会职业和学历教育的优势。工会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照顾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与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职教育。
总之,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这种系统性表现之一就是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培训本身,更需全社会对农民工的真正关注,需要对他们的生存状态有更真实的了解。许多农民工表达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训内容,更多的是对平等的要求和对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会尤其是城市居民改变对他们的歧视。与培训农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质(如公共场合礼仪等)相比,提高城市居民的平等意识是更为重要的工作。系统性表现之二就是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农民工培训。
农民工安全问题篇六
返乡农民工就业与创业问题
摘要:本文探讨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工返乡就业与创业问题,根据当前的时代背景分析当农民工从城市打工回来以后他们的就业与创业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再从农民工就业与创业两个方面来阐述扶持农民工就业与创业的对策。
关键字:农民工返乡就业与创业;存在的问题;对策
一、当前返乡农民工就业与创业的背景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有大量的农民工涌进中国沿海地区,使沿海地区的经济特区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他们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当中国的第一代农民工渐渐老去,他们回乡的就业与创业问题就凸显了出来。但是出现大规模的农民工返乡潮,却不是在90年代,而是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后,中国沿海的中小企业大规模倒闭后,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统计,中国1.3亿农民工中,有2000万人因金融危机失业返乡。这一状况,是近十几年来罕见的。
二、当前农民工就业与创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民工回乡就业与创业在规模与比重上呈现出逐年攀升的势头,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比如体制、机制、政策等,使得农民工回乡就业出现了很大的阻碍。而也同时阻碍创业者艰难创业,让创业者承担更多的创业风险,农民工回乡创业尚处于自发、起步阶段,创业难度大,持续发展也不容易,目前回乡农民工创业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返乡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扶持项目与群众意愿不对接;二是返乡农民工在发展项目上存在盲目性;三是部分培训项目不适用;四是就业机会少。
返乡农民工创业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明确,政策措施缺乏针对和配套 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比例并不高,且各地之间发展不一,这与地方政府的服务思想还不够明确有很大关系。有些地方认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小打小闹”,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不是当地经济发展扶持的重点。此外,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都为鼓励农民工创业就业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但许多政策还不够具体,实用性和有效性较差,缺乏政策的吸引力,加之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工并未能及时了解到创业就业所能够享受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贷款困难,已成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普遍面临的最大障碍。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80%的返乡农民工认为回乡创业最缺的是资金。在投入办企业的资金来源总额中,自有资金、私人借款占大部分,政府和银行支持的资金不到1/3。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是当前的金融制度和服务满足不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需要。
三、自身素质“先天不足”。回乡创业的农民工经历了发达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思想的洗礼,能力有所提高。但这批人中大部分只有中学甚至小学文化,“先天不足”导致其综合素质不高,无法应对创业的严峻考验。
四、势单力薄难“担纲”。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多数是个人行为,家庭式的创业模式,单枪匹马地干,势单力薄,形不成合力,抗风险能力差。一部分企业市场竞争力差,难以成就大的作为。
五、熟练技术人才难招。大多数回乡创业农民工反映,管理、营销、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难招,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回乡创业者大多农民出身,创办的实体大多属微利项目,生产结构以劳动密集型和手工操作为主,产品科技含量偏低,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困难,加之创业地的生活水准、环境和物质文化条件等缺乏竞争优势和吸引力,导致外地技术人才和优质劳动力不愿来,本地技术人才和优质劳动力则向外流失。
三、返乡农民工就业与创业的对策
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对策:第一,要把返乡农民工纳入地方政府的整体职业培训与就业计划。返乡农民工本来就是当地的农民,其回乡后与其他留守农民的身份相同,地位平等,应同样享受“国民待遇”。他们刚回来时,地方政府给予适当安慰,乃属人之常情。但是,如果凡事都要享受“优先”而成为特殊农民,就会有失偏颇。当前,对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要切忌出现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即在安置返乡农民工的同时,轻视留守农民。所以,各级政府应该统筹解决农民问题,要根据国内国际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编制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和就业规划,让所有农民都能享受到均等培训和就业机会。第二,要充分利用返乡农民工的一技之长,引导、扶持其创业。一些返乡农民工,身怀一技之长,带回了发达地区的经营理念,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扶持他们创业。只要是符合产业政策,具有示范和推广前景,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项目,就应该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政策、金融、服务、舆论和治安环境。第三,要鼓励返乡农民工将带回的资金转化为资本。一些返乡农民工,在外辛辛苦苦,省吃俭用,确实积攒了一些资金。但是,他们缺乏投资意识,赚点钱要不就是盖房子,要不就是大手大脚过大年,要不就是存进银行作为保障等。当前,就业紧张了,可能会出现“花光用光、坐吃山空”的局面。因此,政府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正确引导这些资金流向,鼓励他们参与农民创业活动,或者组织专业合作社等,因地制宜地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
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对策:
工则急需资金。这是一条民间融资的新途径,政府可以给予引导和指导,以求双方互惠互利。但必须注意,政府在这种融资活动中,仅起中介作用,双方必须是自觉自愿,并签订合同,政府的责任是监督合同的执行。
二、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有利于返乡农民工因地制宜创业致富的优惠政策。一般来说,在注册登记方面,要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并减少或免收各种证书费、登记费和管理费等;在税收方面,减免2~3年税收,使其在创业起步阶段减轻资金压力;在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利用方面,提供政策方便并给予适当优惠等。
三、帮助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总体上讲,农民工返乡创业,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但其中也有一些企业,需要比较专业的技术,如从事养殖业,也离不开科学的养殖方法和专业知识。对创业者知识缺乏和技术积累不足方面,政府应该有所作为,可以有针对性地从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科技机构和职业学校等处聘请一些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为创业农民工开设专题讲座,现场指导解疑答难;帮助创业者同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建立经常性联系,使创业农民工遇到技术方面的难题时有所依靠等。
四、广开信息渠道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开拓市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就是市场,信息就是财富。广泛了解和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就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扩大产品市场,求得自身的发展。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部分在乡(镇)、村从事创业活动,处地偏僻,消息闭塞,这无疑会对其创业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应该急创业者之所急,解创业者之所难,为他们多办些好事和实事。同时,建议每个乡(镇)成立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导小组,同外界建立广泛的持久的联系,多方收集市场信息和市场动态,通过多种途径(如印发简易的市场信息报、设立市场信息专栏等)及时把各种信息告知创业农民工,帮助他们开拓市场。
五、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首先,要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其次,要加强对涉农机构的监督与约束。这样就会为创业者营造出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使他们能够放心大胆地干事创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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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安全问题篇七
随着2024年元旦、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即将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也将进入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24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4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4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24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各地区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春节前)。地方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欠薪问题突出地区开展督导督办、明察暗访和抽查审计。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政治责任。各地区要坚决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级政府要负总责、市县级政府要具体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推进系统治理。各地区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抽调成员单位的执法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针对行业特点、欠薪因素等,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推广应用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增强底线意识,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失职问责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市、县,省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派员实地督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请各地区于2024年1月5日前报告本地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行动阶段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各地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情况。
农民工安全问题篇八
现时社会普遍认为,我国农民工正在经历代际转换,于是就有了“新生代”农民工”的说法。
“新生代”农民工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与其父辈即第一代农民工相比,基本上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对土地的眷恋、依赖程度大大下降,在城市打工若干年后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生活预期很低,反之,对城市的认同,对城市生活的预期很高。
二是虽然文化程度依然较低,但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已超过60%,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超过10%,且约有30%以上的人接受过就业培训。尽管他们在城市从事的职业还是属于劳动密集型工作,但就业结构有所改变,更多的人进入工厂和第三产业,在相对好的环境中工作。
三是更重尊严、健康与发展。尽管挣多的工资仍是他们到城市务工的主要动力之一。但他们在挑选工作时,往往追求人格平等。对那些具有浓厚排外色彩的企业与城市,即使工资较高,待遇较好,不少农民工也会选择跳槽或离开。这是“新生代”农民工的鲜明特色,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四是融入城市生活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愿望更强烈。“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更多的是为自己寻找更大更好的发展空间,分享现代城市文明成果。
五是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愿望更强烈,表现出比其父辈明显得多的文化气息。超过30的农民工在工作之余选择学习,有高达56%的人希望当地有关机构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他们不满足于简单的、低层次的活,希望能够在工作之余,享受丰富多彩、贴近实际、健康进步的精神食粮。
六是竞争意识、平等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他们不堪忍受被城市排挤、被城市人轻视,在自身人格和切身利益长期被忽略甚至损害的情况下,他们会表现出逆反心理。
七是面临“技术困境”。“新生代”农民工尽管文化程度较父辈高,但随着城市对高技术劳动力需求越来越强,他们现有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他们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难以摆脱低层次的打工状态,于是就有了职业期望值较高与素质较低的'矛盾。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亟须改进乃至创新,立足点和落脚点,就是适应“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实际。
把农民工问题放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加以考量
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带来了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贯穿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始终。
从过去近30年的工业化、城市化历程来看,农民工进城务工,不仅为工业发展、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且在务工中逐渐接受了城市文明,使之能更容易、更自然地融合到城市之中。这种通过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推进城市化的进程,是目前切实中国国情的工业化、城市化的方式与途径。
从今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趋势来看,农民工的非农化和产业工人化及其整体素质的提高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健康发展及其升级的基本条件。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劳动力在很长时间里丰裕的条件下,现实的道路可能只能是制造业立国。而中国要从一个制造业大国升级为制造业强国,则取决于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解决农民工问题,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中国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就成为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的一个关键问题。要提高农民工素质,当然要切实搞好农民工培训教育。但如果不能让农民工安居乐业,农民工的培训效果就可能大打折扣,因为一个流动状态的农民工接受任何技术技能培训都将是临时的不确定的,这种状态不仅会使农民工接受技术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受到挫伤,而且将使技术技能培训很难取得真正成效。因此,搞好培训、提高素质与改革户籍制度、让农民工融入城市、安居乐业是相辅相成、互相制约的。所以,我们必须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大局出发,调整现在的法律和政策,才能不断推进农民工问题的解决。
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着眼于制度建设
“新生代”农民工凸显出来的问题,相当程度是制度造成的。因此,解决农民工问题,调整现有法律和政策,必须着眼于制度建设。
农民工权益问题是社会结构和制度上的缺陷造成的。这种制度性的因素不是一个或若干制度,而是一整套制度的设计和安排,诸如劳动就业制度、城市用工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人口迁移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人事制度、财政制度、组织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等造成的,这些制度从总体上使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受到整体排斥,致使农民工权益缺乏制度性的长效保护机制的维护。十多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权,多是非稳定、非持续的政策、措施或检查。因此,有必要建立制度性的维护机制,使农民工权益保护规范化、法制化和长效化。概括地说,一要政府牵头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良好氛围。二要通过多种途径,使法律成为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最有效手段。而不是仅仅靠政策性措施和临时性突击检查来维护农民工权益。三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准入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促使劳动力的充分流动,构建城乡一体、竞争有序、高效公平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四要积极推进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失业、退休养老以及社会救助问题。五要构筑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社会支持系统。政府、工会、社区、用人单位、血缘和地缘等六个层次的力量要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在一起,构成城市农民工完整的社会支持系统。六要增强农民工群体的维权意识和组织能力,特别要把农民工从地缘和血缘组织转移到正式的工会组织中来,使其信息传达和利益诉求渠道合法化、制度化,从根本上依法有序地维护农民工权益。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农民工农民工既需要工会在其经济、劳动权益上的维护,更需要在文化上的引领教育。这样更符合其长远利益和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内在要求。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想方设法丰富农民工的文化体验,使他们在体验城市文化之中,在与城市文化互动之中加速其农民工角色与身份的转换。要围绕提高农民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教育。在开展这些教育活动的时候,应突出三个方面:一是规范。行为规范是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自觉遵守各种规范是素质高低的外在体现。二是道德。道德或道德取向的背后是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伦理观等,是素质高低的核心所在。应对农民工加强荣辱观教育引导,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三是参与。让农民工成为职工代表,组织农民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去,让农民工感到,工人阶级对国家、企业事务的参与,不是个人的参与,而是组织的参与。要把思想道德教育与各种各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组织农民工参与,让农民工在参与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在参与中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形成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知耻的道德风气和道德价值取向,达到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农民工的目的。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工会的大学校作用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这不仅制约他们在城市的生存能力、权益享有和实现能力,而且也制约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政府、工会、企业、社会各方都有责任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要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搞好企业培训和工会集中培训。中国工会上百万个基层工会,应协助、监督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用于职工在职教育培训。当前在职教育培训,要突出农民工群体,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其文化、技能水平,使之适应企业发展和城市发展需要。农民工达到一定数量的地区,工会应设立农民工学校。办学模式应根据各地情况采取多样化形式。要做到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和技术技能素质。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应不断地向非公企业延伸,最大限度拓宽活动的覆盖面,把尽可能多的农民工涵盖进去。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深知自己融入城市的“资本”——文化、技能不足,因此,最希望掌握的知识是与工作相关的知识、计算机和经营管理知识,这样不仅可以找到自己较为满意的工作,将来还可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创争”活动应把农民工这样的愿望与企业愿景相结合,引导他们把学习、提高的愿望持续发展,以关心、鼓励的态度动员、组织他们主动学习、自觉学习、不断学习。“创争”活动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能满足树立、表彰了少数先进典型,而是要坚持不懈地把提高农民工素质,以文化教育农民工,使之融入城市作为自己的战略任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创争”活动的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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