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书-样板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合作,愿意接受乙方所派遣的员工进入甲方工厂从事临时性、替代性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经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
1、 劳务派遣期限:
1、 自2020年 -月 -日起至2020年 -月-日止,共计:3个月。
2、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协议。
二、劳务派遣要求:
1、派遣人数:总人数为 -人(若甲方生产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增减人员,但前述人数不含乙方所派遣的管理人员)。
2、被派遣员工年龄须为 18 至 45 岁且持有效身份证。
3、被派遣员工应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派遣协议,乙方依法为其所派遣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对其所派遣的员工承担用人责任。
4、乙方应按每派遣50人员工,另行派遣1名管理员,要求派遣管理员到甲方工作进行管理工作。
3、 费用结算
1、 乙方所派遣的员工按每人每小时 - 元结算,每人每月保证工时为 -小时,若不足 - 小时的按-小时结算,但除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若超过-小时的,则按实际用工工时计算。
2、 若遇到春节期间,被派遣工作的第一个月,法定节假日,员工自身原因(如旷工、请假、自离或晚上不服从甲方安排私自不上班者)等的情况,则视为上述第1项所述的另有约定情形,则按实际用工工时结算费用。
3、 乙方所派遣的管理员每人每月按-元结算。
4、 甲方于每月25日前通过对公转账形式向乙方银行账户 支付上月的费用(包括员工及管理人的劳务费用、3%的税金),乙方应于同日向甲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5、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向其所派遣的员工及管理人员按时发放工资。
6、 在本协议届满后五个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所有费用。
7、 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在甲方厂内由甲方提供免费食宿(但住所期间所产生的电费及水费应由乙方自负,甲方应每月提供乙方所派遣员工及管理人员使用电费及水费明细给乙方)。
4、 工作管理
1、 甲方根据其企业需要 ,负责对乙方所派遣员工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企业文化的教育及技能、操作培训等。
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督促其所派遣员工和管理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管理教育,若有违反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退回给乙方。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3、 乙方的管理人员应督促乙方所派遣员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纪律,不得无故旷工,若需请假的,须提前写好请假条。
4、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工作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所派遣员工的人身安全,并保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与甲方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不发生故意的排斥、辱骂、殴打等情形。
5、乙方管理人员应定期把乙方所派遣员工在甲方厂内的生活、工作情况及相关事宜等向甲方汇报。
6、甲乙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及乙方的商业秘密。
5、 其他约定
1、 凡乙方派遣员工在试用期须做满-天或以上自行离职或被甲方退回乙方的,甲方均按实际工时结算费用(该费用按第三条第4项之约定的时间支付予乙方);
2、 若乙方所派遣的员工或管理人员有本条第1项之约定情况出现的,离开时亦应将甲方所发放的厂服、工帽、厂牌等一并退还予甲方,若未交还或丢失的,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价款计算并在次月结算中予以扣除。
3、 本协议期满后,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和管理人员离开甲方工厂时,必须将甲方所发放的厂服、工帽、厂牌等一并退还予甲方,若未交还或丢失的,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价款计算并在最后一次结算中予以扣除。
4、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不得录用乙方曾派遣至甲方工厂的员工。
六、变更,终止,解除和生效
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 。确须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协议即自行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