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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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文(通用4篇)

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投资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必须把这项没有“休止符”的系统性工程,抓紧抓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文(通用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20xx年11月13日,槐荫区纪委监委召开了全区优化营商环问题整改会,围绕国承彦书记批示的“四问”,结合“五提高一满意”目标要求,就优化营商环境“为了什么”“我们做了什么”“现在还缺什么”“下一步要干什么”四个方面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进行认真反思和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下面我谈谈个人的体会和心得。

  一、优化营商环境为了什么。自6月20日全市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召开,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号角就已吹响,这也是济南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列要求的具体实践。我认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为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树立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品牌;为了掀起作风建设风暴,掀起刀刃向内行政效能建设革命,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为了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优化营商环境,说到底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沟通信息,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市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打造有温度的城市,打造有温度的社区。

  二、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做了什么。6月24日,槐荫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提出营商环境的绿水青山同样也是金山银山,深入开展“一次办成”改革,打造“十最”营商环境。营市街街道党工委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立出真招,在全区先行先试推进“一次办好”政务服务改革,全区一次办成现场会在营市街办事处召开。办事处通过调研走访,在全区统一梳理的107条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街道公共服务事项,印制服务指南,形成二维码,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便利。探索“流程再造”,实行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快递送达,通过网格员上门发放服务手册和二维码宣传册,实现居民快速咨询、“面对面”了解政策,实现业务办理“零跑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网络链接、走访入户、文艺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深挖扫除黑恶势力,为净化营商环境清除障碍。我意识到,虽然我们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企业和老百姓对政府的高标准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服务型政府的打造是一场持久战和攻坚战,需要我们久久为功,持续不断努力和提升,做优做好。

  三、优化营商环境现在还缺什么。营商环境好,才能吸引企业,留住企业;反之,“凤凰”不会来,来了也待不住。“绝不能让槐荫成为企业家的‘逃离之城’,成为商家创业的‘伤心之地’,成为20 年作风顽症的‘藏身之地’”,这是槐荫区给自己提出的要求和目标。针对目前全区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槐荫对标“六个痛下决心,打造六个环境”的要求,从10个方面对改善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力促实现政务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政商环境、城市环境全面提升,让政务服务更具质感和温度。区委区政府为我们明确了目标和努力方向,作为槐荫的每一份子,都应该对标这十个方面,立足本职工作,找出自己在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中的行动差距,是否存在推、拖、压等问题,勇于担当,履职尽责,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责任。

  四、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要干什么。作为街道纪工委书记,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保障改革顺利推进是我的职责所在。优化发展环境不单纯是一个部门或者科室的工作,而是要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一步,街道纪工委将牵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推、拖、压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坚决问责处理,以问责倒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2】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我作为德泰小窑湾污水处理公司登沙河污水厂一名普通员工,学习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我看到了咱们辽宁省经济复苏的希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复苏不可或缺的基础,而《条例》的颁布实施正是打好这一基础的重要保障。

  人人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窗口更是营商环境。《条列》第十二条提到:“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这一条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意义也很大,我曾有这样一段经历:为了送孩子上学方便,家里买了一台车,在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工作人员连头都不抬地同我说话,把我递上去的材料随手扔给我,冷冰冰地说:“少XX材料……”。设想一下,假如你是投资人,面对这样冷冰冰的态度,你还会不会来大连投资?

  《条例》的实施说明辽宁开始重视服务窗口建设,对于人民群众监督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如《条例》第三十二条提到:“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信息网络平台,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网站、民心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投诉、举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并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诉者、举报者。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劳动模范、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篇3】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我本人对照上级文件要求,深入查摆整改问题,着力解决学习不够、思想守旧、效率不高、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力促思想进一步解放,作风进一步转变。进一步提升个人素质能力。切实把作风整顿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今年以来,虽然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但与盟委、行署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相比,个人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还有很大的差距。现就如何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谈谈自己的看法。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意义发展是硬道理,作风是硬条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以永远在路上的坚持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深化作风整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要深入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作风整顿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再次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増强“四种意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作风是外在表现,根子在思想。作风和环境上的问题,根本上还是思想观念的问题。

  能力本领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也是改进作风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抓住苦练内功这个关键,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强化学习素质,提升能力素质。

  一要提升专业能力,专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端正学习态度;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打造“工匠精神”,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把“工匠精神”融入到每一项工作之中,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细到位、严到底。要认真研究上级要求,摸准基本情况,找出内在规律,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推动措施落实和问题解决,坚决杜绝“跑粗”。

  二要提升担当干事能力。只有心中有责,才能尽职尽责。因此要把担当作为一种精神状态、一种党性观念,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主动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把公司的党建工作部署落实到实处。

  三要提升创新能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抓住了牵动全局发展的“牛鼻子”。当前,我们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通过创新解决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找准发展的着力点,找准实现既定目标的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创新氛围,营造企业健康成长环境。

【篇4】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放管服”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作为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法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空间。

  《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条例》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17场专题会,听取了150家内外资企业、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美国驻华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7063条,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重点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以立法形式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出台为新起点,努力实现5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2024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力争到2024年前,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措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抓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性做法和具体程序、条件仅作原则性规定的,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要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

  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