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培训心得体会 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心得体会是对一段经历、学习或思考的总结和感悟。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1、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新工人须牢记的第一件事是要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规程,各种安全规程很多是从我们前辈的事故、伤害等经历中总结出来的,我们应该严格遵守。
任何操作都应有正确的程序,它是能够使操作“顺利”“安全”“容易”进行的方法。因此,不按程序操作,就可能造成事故、伤害。有人认为“按自己的方式做就行”,按程序“太麻烦”,但“欲速则不达”。只有忠实的遵守操作程序,安全才能有保障。
2、岗前安全早预知
3、安全常规知识
1)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
2)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应该严禁烟火。
4、常见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
(2)非电工任意处理电气事务。
(3)移动长、高金属物体碰触电源线、配电柜及其他带电体。
(4)操作漏电的机器设备或使用漏电电动工具。
(5)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破损或松动。
(6)电焊作业者穿背心、短裤,不穿绝缘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钳误碰自身。
(7)临时线使用或管理不善。
(8)配电设备、架空线路、电缆、开关、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在长期使用中,受高温、高湿、粉尘、碾压、摩擦、腐蚀等,使电气绝缘损坏,接地或接零保护不良而导致漏电。
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今年6月是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的第十---个安全月,今年安全月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我的心得体会是:从1984-20__年的安全周到20__至今的安全月活动,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作为我们煤矿企业,更加要把职工安全生产放到头等大事来抓。记得矿长对我们开会时讲过一句话:“煤矿的最大隐患是缺少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实是如此,如果对大家的安全教育到位了,那么我想我们大家也就知道在作业中应该怎么去做,应该怎么去治理隐患,应该怎么去防患事故,当然也就消除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安全就是效益。我们肩负着国家的财产、职工的安全。血的教训,时时刻刻印在我心中。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要时刻把职工的安危放在心上。“安全在我心中”就是要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人人事事保安全,关键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作为一名职工,就更应该用一颗赤诚的心,去维护自己和每一个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用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周到的服务为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以辛勤的工作,为企业的大船护航。
应该做到:
一、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
有“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从严要求,敢抓敢管,大胆揭露矛盾,果断解决问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热情服务,公正清廉,在安全管理以及检查过程中始终要体现公平、公正;要不断创新,注重与时俱进,完善自我,增加安全管理的超前性。
二、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
才能预知危险、分析和控制危险,同时,还必须掌握和熟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以便在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做到依法监督、按章指挥。
三、要有系统的管理理论,提高安全管理业务水平,促进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
四、要有崇高的敬业精神。
做到“三心两意”,即工作上的“专心、细心、耐心”,思想上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人人事事保安全,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只有把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术能力提高了,才能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这是安全意识的飞跃,这种飞跃只有通过经常的反复的安全再教育。
人人事事保安全,采用科学管理手段,通过危险源的辨识,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来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再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只要安全在我们心中,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让我们共同努力,心存安全。安全,连着我和你,它在我心中,在你心中,也在大家的心中。
煤矿不同于其他行业,它是个高危行业,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因此要把安全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它是基础、是根基,只要每个工人心中都把安全当做第一位,时时刻刻想安全、时时刻刻为安全、时时刻刻保安全,我们才能放心的生产,放心的工作,才能达到推动安全发展的目的。
联想起刚刚发生的__煤矿机械伤人一事和去年__煤矿的机械伤人事故,自己有太多的感触,都是由于个人安全意识不强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克服任何困难排除隐患才能安心生产,也要教导广大职工牢记安全第一,才能团结一致,不发生任何事故。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后半年的安全就看大家的共同努力了!
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工作重点是辨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死角,检查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以及设备、系统运行状况是否符合现场规程的要求等。通过安全检查,不断堵塞管理漏洞,改善劳动作业环境,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保证设备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安全生产检查分类方法有很多,习惯上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检查周期的确定,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性质以及地区气候、地理环境等确定。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具有组织规模大、检查范围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等特点。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和重大危险源评估、现状安全评价等工作结合开展。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或岗位组织进行的日常检查。一般来讲,包括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等几种形式。
交接班检查是指在交接班前,岗位人员对岗位作业环境、管辖的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说清楚,接班人员根据自己检查的情况和交班人员的交代,做好工作中可能发生问题及应急处置措施的预想。
班中检查包括岗位作业人虽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车间班组的领导或安全监督人员对作业情况的巡视或抽查等。
特殊检查是针对设备、系统存在的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加强监视运行的措施。一般来讲,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岗位作业人员执行。
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岗位的自行检查,一般应制定检查路线、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并设置专用的检查记录本。岗位经常性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记录本上,并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和电话逐级上报。一般来讲,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岗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的规定,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不需请示,处置后则立即汇报。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如化工单位等习惯做法是,岗位作业人员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只需紧急报告,而不要求就地处置。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检查内容和范围则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 (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
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根据《工会法》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等。
(二)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客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
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
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是常见的一种检查方法。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安全检查人员通过这一手段,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常规检查主要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
2.安全检查表法
为使安全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一般由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安全检查表一般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及评价等内容。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现行有效的的有关标准、规程、管理制度,有关事故教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文化、理念,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计划,季节性、地理、气候特点等等。我国许多行业都编制并实施了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检查标准,如建筑、电力、机械、煤炭等。
3.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
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系统运行数据具有在线监视和记录的系统设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可通过对数据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对没有在线数据检测系统的机器、设备、系统,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
(四) 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
(1)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
(2)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3)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和危害的情况。
(4)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
(5)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6)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
(7)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
(1)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来检查安全意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3.综合分析
经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检查的结论和意见。一般来讲,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应有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统一研究得出检查意见或结论。
(五)提出整政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根据问题性质的不同,提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措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检查组应提出书面的整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计划。
(六)整改落实
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从管理的高度,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整改。
(七)信息反馈及持续改进
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计划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完成后,应及时上报整或完成情况,申请复查或验收。
对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或反复发现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应从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系统的更新改造、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等环节入手,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隐患排查治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8)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 日前和下一年1 月31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10)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1)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13)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危险和有害因素是指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的方法多种多样,安全评价中常用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健康”的方法进行分类。
(一)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4大类。
1.人的因素
(1)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物的因素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环境因素
(1)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
(2)室外作业场所环境不良
(3)地下(含水下)作业环境不良
(4)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4.管理因素
(1)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
(2)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未落实
(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
(4)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
(5)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
(6)其他管理因素缺陷
(二)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
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5.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
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
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一)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二)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到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二、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一)事故
《现代汉讲词典》对“事故”的解释是:多指生产、工作上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
在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些指导性文件,如《职业事故和职业病记录与通报实用规程》中,将职业事故定义为:“由工作引起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并导致致命或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我国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工伤事故分为20 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将“生产安全事故”定义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广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第16 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危险源
从安全生产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后果越严重。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培训心得体会篇六
我非常荣幸的能够参加我院与于四月十七号至四月二十七号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在短短的几次培训中,我始终抱着认真的态度参加每一天的学习,我听取了院领导及老师的精彩报告,学习了新党章、让我受益非浅,使我系统的学习了党的性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奋斗目标以及党员的义务、权利和怎样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等。经过党校培训,我在思想上对中国共产党有了比较全面系统地认识,并在内心更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能够积极地向党组织靠近,它让我受益非浅,使我对中国共产党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更加坚定了我申请加入党组织的信心和决心。以下是我对这次学习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提高了对党指导思想的认识,深刻的领会了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意义。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最后,我深深的感到,作为新时期的护理人员我们的工作中不仅要有很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工作能力,而且还要有好的创新能力和自律能力。学会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人看事,提高辩证思维的能力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要不断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和改造,塑造护理工作者特有的人格魅力,以人格的力量影响和推动护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只有这样才能有资格加入这个光荣而先进的组织。
当然,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并不那么容易,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更加不容易。我深知我离这个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只有努力做好工作,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己,才能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才能不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才能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心,只要通过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在党支部对我的关怀和培养中,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要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要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共产主义信念,就是对共产主义思想、理论和社会制度具有深刻的理解,坚信共产主义事业的正确性和必然性,对共产主义理想进行执著的追求,自觉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只有树立了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才能正确认识党的性质和任务,端正入党动机;才能产生巨大的精神动力,焕发出高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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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培训心得体会篇七
组织入党一生一次,思想入党一生一世。经过了五周九堂的党课,我想说我真的成长了不少,我从一名对党有崇高的敬意,并时时能为加入这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而兴奋而自豪但缺乏理论知识的青年,成长为一名党的理论知识扎实,对党的历史和政策也很理解的青年;我从一名和很多当代大学生一样,有时茫然,有时散漫,有时缺少责任感的青年,成长为一名能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去面对一起困难的青年。可以说,虽然党校培训时间很短但我在每一位老师那里得到了知识和帮助,我变得自信了,我变得坚强了,我变得有责任了,我变得成熟了,在这里我要谢谢每一位党校老师,你们太优秀了。
进行党校理论培训,让我知道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思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我们推动实践创新的根本指针,又是我们深化理论探索的崭新起点。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坚持与时俱进要求我们1、必须站在时代前列,立足时代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问题;2、创造发展马列主义,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掌握规律,既要坚持马列主义又要开创新未来,新实践,新发展;3、尊重规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吸引一些新经验,新成果,为国家增添新生量。作为新青年的我更应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下面,是我学习党知识理论的点滴体会:
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们的价值观、世界观,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就是我们党员的责任和使命科学发展观是伟大的理论,体现了马列主义的历史唯物论、辩证论,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想,体现了邓小平理论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要求,同时也体现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但绝不是空乏的口号,是实实在在的,是跟我们每个人切身相关的。科学发展观教会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指导我们做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试看回想百年前,国人梁启超写下激情飞扬的《少年中国说》,大声疾呼“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慷慨激昂,振奋人心,言辞中表达了对青年的殷切期望。而今天的我们这一代青年,如何使自己“智”,如何使自己“富”, 如何使自己“强”,如何使自己“独立”, 如何使自己“自由”,如何使自己“进步”,进而使祖国“智”、“富”、“强”、“独立”、“自由”、“进步”。我认为,在社会发展和观念更新的时代,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意义重大。只有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要义,才能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才能在正确的价值取向中全面成长成才。学习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执政者的任务,也不仅仅是我们党员的任务,而是我们每个职工的必修课。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做到言行一致,意志坚定,认真负责,积极向上,团结合作,敢于超越自我,才能继承和发展党的事业。
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要把我们单位自身的发展与理论的学习结合起来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运用到我们单位的发展上,就要求我们在奋发有为服务人民的要求上全面协调发展。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有求必应、有危必救、以人为本、全力以赴的服务宗旨。就要求我们树立优质、敏捷、团结、敬业的单位精神。就要求我们唱响生命相托、分秒把握的单位品牌口号。就要求我们倡导尊重病人、善待生命、救死扶伤、奉献爱心的道德文化。就要求我们向管理现代化、信息现代化、人才队伍现代化、医疗技术现代化、装备现代化、服务现代化的单位目标而不断的努力。
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在实践,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科学发展观是伟大的理论,但我们不能空谈它,而是用它来指导我们的实践。作为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在单位中更应该身体力行,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我们单位的实际和局党委的安排,我觉得我首先就是应该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同时,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理念宣传到,实践到。学习科学发展观绝非一朝一夕可促成的,我要积极地响应党的号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而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作为单位班子成员的党员,所要担负的使命和责任。面对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等现状,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就是必须要搞好自身的学习,尤其在理论实践方面有新的突破,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习实践,从而实现自我的发展;同时,要深刻牢记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要始终做好带头作用、表率作用,实现自我发展与单位共同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和谐发展!
作为一名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大学生,我会永远记住老师们的每一节课,每一句话,去指导我以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我定会以昂扬的姿态,饱满的状态,积极地投身到学习中,并把优秀的党员作为自己奋进的标杆。我也定会尽百倍的努力,大胆的超越自己,磨练自己,使自己得到不断的提升,将对祖国、对党的深深的崇敬之情化作进步的动力,努力向党组织靠近,争取早日入党。我会一直努力的,敬请党组织考验我。
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培训心得体会篇八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